各位冰友早安啊~~


  本來今天想要偷懶一下不po文的,畢竟那麼冷的天,比較適合發呆和放空!但是呢?心


裏有股氣,實在是不吐不快!決定還是上來碎碎唸一下!


  就在12月24日晚上,與姐妹開心聚會後回到家裏,看到電視播放了一則新聞,有一


位惡駕駛,故意擋在載著急救病患的救護車前,不僅不讓道,還比出不雅手勢,更惡劣的是


,在救護車前惡意緊急剎車,害得救護車上的急救人員摔成一團,連被急救的病患,都差點


掉落擔架,最近導致病患急救不成,宣告不治!


  敍述完了這則新聞,請容Bell沒氣質的說一聲!真他喵喵的咧!這是人嗎?還是畜生?


怎麼這麼不尊重別人的生命,不讓道已經很可惡了,竟然還故意緊急剎車,害得急救中斷!


如果今天躺在救護車上的人是他的家人,或是他自己,他做何感想!


  好笑的是,這位駕駛人,最後宣稱自己有病,想藉以逃避責任!


  是的,我想他真的有病,他的病就是自私病!別人死光了也不干他事的病!以及自以


為很出鋒頭的英雄病!那麼這種有病的人,難道不應該接受更嚴厲的懲罰和治療!還要留


他繼續在社會上危害良善人民的生命嗎?


  看了電視報導,大概也只能起訴這位惡駕駛一些類似妨害勤務之類的罪名!我真的覺


得,該以謀殺罪起訴,他蓄意阻擋救援,雖不是直接致死者,但是其用意與直接致死者相


同,與謀殺又有何意?


  每次看完這等重大社會案件,以及判決後,便會深深的覺得,台灣的法律真的是保障


壞人不是好人!執法者似乎都以條文在行事,而忘了這些法律條文設立的背後真正意義是


什麼?不就是意在保護善良百姓的生命與安全不受威脅嗎?可是怎麼看到愈來愈多犯重大


刑案的人,最後是逍遙於自由的空間裏,流竄於平民百姓間,政府法律的魄力何在?!


  希望這則事件,不會又成了某則稍縱即逝的新聞之一,而是能真正受到重視,得到解


決!也希望不要讓良善的百姓再陷於恐懼之中!對於這等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,應該要殺


雞儆猴,還給社會一個公道以及安全感!
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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